关于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4]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已修读的每门课程达到及格标准的一年级学生;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公布的接收条件;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武汉市内三甲或以上医疗单位检查确定,并经过学校卫生所核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注:学生只能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转专业申请
1.艺术类与非艺术类的、中职类与非中职类的、艺术及中职内部跨类转专业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专升本录取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3.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计划。包括:拟接收学生的专业和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拟转出学生的专业和转出人数、转出条件。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根据专业类确定转出和接收计划。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布。
2.各学院对学生提出转专业的申请进行初审,教务处予以复审。
3.接收学院对复审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教务处予以终审。
4.通过终审的学生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三、时间安排
1.各学院11月26日前完成拟转专业人数及具体安排的填报,由院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待审核通过后于12月3日前向学生公布。
2.拟转专业学生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在所属学院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8日。
3.12月12日之前各学院完成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资格初审,将初审通过者的转专业申请表及同意转出学生名单,院长签字交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审核汇总后将申请表转至拟转入学院。
4.各学院12月25日之前完成对拟接收学生考核,并将拟接收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其转专业申请表,院长签字报教务处。
5.教务处对拟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审,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书面通知相关学院。
四、工作要求
1.坚持以生为本,注重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优势和专长。
2.各学院工作中不能徇私舞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符合现有办学条件,能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
4.各学院按时间节点,逐步完成阶段性工作。
教务处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