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一、教务处

(1)负责研究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政策,组织学校教育教学建设、改革、管理的理论研究和方案设计,坚持立德树人,构建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培养体系。

(2)负责学校应用转型发展和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制订并推进实施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实施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育教学项目申报、立项管理及教学奖励的评审、申报。

(3)负责教学团队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名师培育等高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团队)申报工作。

(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各类成绩审核与管理、毕业与学位审核等工作;负责专业分流与转专业工作;负责学生各类考试考务管理,监督考风考纪,提出违纪处理建议。

(5)负责学生学业指导、咨询与预警。

(6)负责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相关工作。负责审定课外实践活动及劳动教育学分。

(7)负责制定学生实验、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计划及组织实施,负责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8)负责校历编制、教学运行管理与调度,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督导与保障体系的建设及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组织开展示范课、公开课,落实听课制度。

(9)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等数据的填报。

(10)统筹学校公共教学设施(包括教学监控室、公共教室、学术报告厅等)的需求与规划、管理与维护、调配与使用等工作。

(11)牵头编制实验实训教学场所(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各类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的立项、论证、申报、管理、验收。

(12)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开展工作。

(13)负责学习教材的选用与管理。

(14)负责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

(16)负责本专科生和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包括编制招生章程和招生来源计划方案,实施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复查、录取数据分析、建设优质生源基地、组织对各相关单位进行招生工作年度考评等。

二、教师发展中心

(1)负责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平台,加强对外宣传与联络。

(2)负责做好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案例的宣传工作、引进在线教师培训课程等。

(3)组织开展各类教学评比、教育教学研究研讨与经验分享活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4)组织开展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与外出学习交流等,为全校教师普及数字化转型理念、提升数字化教学能力、促进数字化资源共享与协作提供条件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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