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jwc2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点击次数:
各系:
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和湖北省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申报、备案和审批相关工作的安排,我院拟于6月进行新增专业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请各系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申报新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的条件
1.符合学院整体规划和学科发展布局;
2.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稳定的人才需求(需提供近三年人才需求数据分析),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艺术类等特殊专业除外);
3.有明确的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和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及必需的教学文件;
4.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5.初步具有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训)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
6.新专业设置参照国家教育部《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二、增设新专业的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2、各系将以上材料于6月25日(一式3份)交到教务处同时发电子稿至179951944@qq.com联系人:汪滢 联系电话:82353801
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系上报的新专业材料进行评审。
教务处
2014年6月16日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129KB, 下载次数: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