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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jwc2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点击次数:

2014-12-03 [文号]:鄂教高办〔2014〕4号 来源:高教处 浏览次数:356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和《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精神,现就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执行。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2014年度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范围为本科课程,各高校已建的省级精品课程和各校2012-2014年新建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可在规定的限额内向教育厅择优推荐申报。

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申报课程应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已完成基本资源建设,基本资源系统完整;课程拓展资源须明确目前建设情况、建设成果和建设规划。对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建设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给予倾斜支持。

三、申报限额

我省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限报8门,其他部委属高校限报6门,其他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限报3门,请各高校按限定名额向我厅推荐,超过限额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和推荐时间要求

各高校统一使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工作组提供的“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进行课程的申报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学校,尚未安装过“申报工具”的,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下载“申报工具”(下载地址:http://gxjx.e21.cn/content.php?id=2216或http://www.zlgc.org/zygxk/1.html),并根据申报工具使用说明在本校安装,供课程申报团队使用。已经安装“申报工具”的学校,不需重复安装。

课程团队通过“申报工具”,完成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交“2014年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附件1)。

省教育厅将通过“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工作网站(网页地址:http://hubei.select.icourses.cn)进行课程的评审遴选工作。

各高校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课程网络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2)、经学校盖章后与申报公文一起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推荐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hbjytgjc(at)163.com。

五、联系方式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工作组将为我省申报遴选工作提供申报、评审系统和技术支持。联系人:居烽、吴燕琳,电话:010-58582370、58582323,电子信箱:service(at)zlgc.edu.cn。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编:430071。

附件:

1.2014年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2.2014年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

(本文附件2不印发纸质稿,请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下载

附件: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docx(24KB, 下载次数: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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