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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报送及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jwc2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点击次数:

院内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6〕9号)精神,为了推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16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报送及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坚持创新引领,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进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深入改革;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研究;坚持整体推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立项原则

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四、申报资格

1、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有资格申报;

2、项目负责一般应是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

3、已承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教改项目申报;

4、一人不得同时主持或参加多个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研人员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人,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5、注重整合系部、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跨系、跨部门合作研究。

、申报要求及程序

1、以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2、各系、部应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系、部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初评,并填写系部推荐意见,择优遴选上报,申报项目数不超过本系部本科专业数量的2倍(不同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不计在内)。

3、申报人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正反打印一份。

4、各系部完成《2016年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8月22日前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和《2016年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给教务处黄芳老师。

5、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聘请专家进行评选,并对获得立项的课题予以经费资助。对于意义重大、研究能力较强的项目学院将推荐申报湖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附件: 1、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3、2016年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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