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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省、院级课题及项目结题程序

作者:jwc2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点击次数:

为提高我院教科研课题及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研究的质量,健全课题及项目成果评价机制,规范课题及项目的管理,现将课题及项目结题程序公布如下:

一、院级课题或项目,由课题组向系提出结题书面申请,并向系提交课题或项目全部材料,系进行初审;省级及以上课题或项目,由课题组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向教务处提交课题或项目全部材料,交教务处进行初审。

二、院级课题或项目由系结题评审小组(3位专家)组织召开结题评审会;省级及以上课题或项目由教务处组织评审3-5位专家召开结题评审会。课题或项目材料初审合格的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结题评审会。结题评审专家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结题评审会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读结题批复;

2、课题组负责人宣读课题或项目研究报告;

3、课题组成员对课题或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4、现场提问、答辩;

5、结题鉴定小组成员审核相关研究资料;(审查主要内容:①研究内容、最终成果是否按原设计完成,研究目标是否基本实现;②研究过程是否真实,研究报告是否存在抄袭,研究结论是否科学,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实际效果;③研究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具体操作与课题管理是否规范。)

⑥评审小组对课题或项目研究形成书面鉴定结论;

4、结题评审会结束后,课题组将签字、盖章后的结题材料交教务处存档。课题结题材料包括: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等其他研究成果、专家评审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15日附件:教研结题材料.doc(91KB, 下载次数: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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