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编辑:jltech27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7点击次数:

         

         

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与共享,进一步提高高校教师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现公布2018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高校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二、培训内容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从教师发展需求出发,突出教师思政和大思政教育,紧密围绕高等教育司重点工作开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本科教学质量、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验教学、应用型院校转型新工科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主题板块,同时深入研讨交流先进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

三、培训方式

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等进行,分为同步培训和在线点播培训。同步培训是固定时间实时开展的培训,本期计划每一模块均设置若干不同时长、内容的课程供学员选择学习


 

(具体模块、课程及参训方式见附件1)。在线点播培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通过网络进行自主学习和互动交流(具体课程见附件3),本期计划新增了在线点播培训课程及自选组课专题129门。同时,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安排网络直播讲座,作为上述培训课程的补充,由参训教师或高校自主选择收看(具体讲座见附件2)。

参加上述培训的教师需在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移动学习APP(教师发展在线)或微信公众平台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enetedu)上提前注册报名;已开通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平台的高校,教师可通过本校平台或终端参加培训;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的受援高校,可直接在本校开设分会场,组织教师免费参加网络直播培训。具体培训信息及院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建设指南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四、培训证书

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完成全部培训内容,考评合格后由网培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记入继续教育学时。

五、相关说明

培训的具体工作由网培中心依托单位——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地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承担。主讲教师差旅费由所在学校承担。培训发票由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具。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6699-800

联系人:薛萌蕾     010-58581199    xueml@hep.com.cn

裴文嫣     010-58582601    peiwy@hep.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A2      邮编:100120

微信公众平台: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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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培中心各地分中心和各地区业务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可在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docx1.同步培训课程表

           2.网络直播讲座表

           3.在线点播培训课程表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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