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施“彩虹计划”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关于实施“彩虹计划”的方案
彩虹计划是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而实施的优秀人才引进和优秀教师外派锻炼计划。其目的是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师更新知识体系,提高我院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彩虹计划的主要内容
1.优秀人才引进:优秀人才指学科领军人物、学术带头人或者高级工程师、高级技术或管理人才。学院鼓励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学院的发展服务,但引进的优秀人才必须符合基本条件,并有相应的岗位设置和具体工作要求。
2.优秀教师外派:优秀教师是指具有一定发展潜力且具有高校教师职业自我发展要求的我院在职教师。学院鼓励并支持在不影响已有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教有余力(如某个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较少或利用长假期)的教师从事与学院专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校外培训、学习或生产见习等活动。
二、引进优秀人才的基本条件
1.学科领军人物:在高水平本科院校获得二级教授职称以上者,且在国内某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身体健康。
2.学术带头人:具有教授职称且在某个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3.优秀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有丰富高校教学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4.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企业管理人才: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或某项专门技术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具有基本的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引进人才岗位设置要求
学院鼓励引进上述优秀人才做专职教师,其岗位设置由我院人事、教务和相关系部参照下列兼职岗位要求提出方案,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若为兼职教师,其岗位设置必须符合我院发展的实际要求,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或专业建设目标。可设置的兼职岗位如下:
1.客座教授。该岗位只针对学科领军人物,基本工作要求: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课程或讲座,指导我院教师的成长和发展,为本学科人才培养起把关作用;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项目提供咨询,为学院发展和重大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2.特聘教授。岗位职责基本要求:
(1)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和发展;
(2)正确把握本专业的发展方向;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科研项目、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专业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专业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3.主讲教授。岗位职责基本要求:
(1)主讲本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编写符合我院教学实际的教材;
(2)根据专业发展的最新进展,开设或指导开设专业前沿课程或学科交叉课程;
(3)引领本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成果具有创新性;
(4)指导、培养本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4.双师岗。该岗位只针对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企业管理人才,基本工作要求:
(1)讲授一门以上与社会实践或生产实际密切相关的本专业课程,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效果;或讲授一门以上与本专业社会实践、生产实际密切相关的实践课程或指导相关课程、专业的实习,遵守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或实习效果。
(2)指导或协助指导我院学生开展与社会实践、生产实际密切相关的创新活动、毕业论文设计或科技研发项目,或与本院相关专业教师合作开展与企业相关的技术研发活动。
四、外派锻炼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1.到企业见习或者挂职锻炼,其岗位业务须与教师本人专业发展方向一致,并要求有具体见习或者学习计划,并将该计划报学院相关部门备案;
2.到高层次大学或科研机构进修,须将进修研究项目报学院相关部门备案。
3.不管是在企业见习实践、技术研发还是在高层次大学、科研院所进修等进行的任何研究项目成果,其署名单位须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五、相关待遇
1.对于在我院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每月工作不得少于8个工作日),完成岗位职责的彩虹计划引进人才,特聘教授、主讲教授岗位每月2000元-4000元。
2.按彩虹计划引进各类岗位人才(客座教授、特聘教授、主讲教授和双师岗)若在我院工作时间不能固定,兼职任课,其课酬按我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3.上述各类人才讲座经费每次300元-3000元。
4.外派锻炼教师,若到企业见习、挂职锻炼,完成计划工作内容,达到培养目标,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其补贴标准不高于院内同级别教师的平均收入,以满足基本生活、工作和学习需要;若到高层次大学、科研院所进修,可对其在节假日的基本交通费和误餐费作适当补贴。
六、彩虹计划申报程序
学院鼓励和支持符合彩虹计划的人才引进和教师进修方案,注重方案中具体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原则上只要符合条件可按照下列程序申报获得批准。
1、彩虹计划引进人才,先由引进的系部提出岗位申请,申请应包括引进人才个人资料、岗位职责、引进后达到的预期目标(专业发展、教学目标或课程建设)等,先报人事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由人事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主管院领导审核,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
2、外派教师进修计划,由教师个人向主管系部提出申请,系部将申请进修内容、计划报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要部门会同人事管理部门报主管院领导审核批准。
七、考核
学院对彩虹计划引进的人才和外派教师的工作任务将定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学院人事管理部门和教务处共同制定。
八、奖励政策
学院每年对实施彩虹计划先进单位给予奖励。
九、彩虹计划实施方案由学院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附件: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引进优秀人才申请表.doc(66KB, 下载次数: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