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及相关单位:
本学期安排第十八周(2018年7月2日至7月5日)为期末考试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期末考试制卷、阅卷方面的工作要求
根据教学评估工作的规范化要求,教师应注意如下要求:
1、命题教师必须按照课程考试试题纸格式编制试卷。课程考试试题纸及答案纸格式在教务处网站下载。(http://jwc.hudazx.cn/info/1074/1174.htm)
2、命题教师在编制试卷的同时,要完整填写试卷题头所列出的相关内容。试题须经教研室主任审阅、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交教务处和系部分别存档。
3、期末考试试卷分A、B卷,每卷应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的题量、内容覆盖面及难易程度应相同。A、B两套试卷内容相同试题不得超过百分之十。A卷(或B卷)作为考试试卷,B卷(或A卷)则作备用试卷。各科试题必须注意知识的覆盖面、试题量以及侧重点,制卷和校对时必须认真、仔细,以保证试卷准确无误。若发现试题题量难易程度严重不合理、试题出现泄密情况或试卷出现严重错、漏现象,将按有关管理办法作教学事故处理。
4、阅卷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只给正分,不能有负分批注;大题中若有小题应给出各小题的正分数,同时对大题给出正分,并将得分填在试卷对应题号的分数栏中。
5、为教学评估需要,试卷需进行一定时间的保存,阅卷教师应认真批阅,不得丢失学生试卷,批改登分完毕后,教师应将已阅试卷及总评分数一并按规定时间交教务处清点、装订、存档。
6、教师上交的已批改试卷,应按考生的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整理,并在试卷袋封面阅卷教师签名处签名。
二、 关于期末考试印卷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系部考试课程教师于第十四周周五(6月8日)前完成考试命题(A、B两套,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同时将命题试卷交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送文印室打印标准样卷。
2、各系部于第十五周周五(6月15日)前完成样卷的打印,将确认合格的样卷按下列时间送至学院文印室印制,在试卷装袋时,命题教师应再次核查,以防印制疏漏。
印制时间安排 |
系部 |
6月19日 8:30--11:40 |
思政体育部 |
6月19日 14:00-17:00 |
计算机系 |
6月19日 8:30--11:40 |
会计系 |
6月20日 14:00-17:00 |
外语系 |
6月20日 8:30--11:40 |
经管系 |
6月21日 14:00-17:00 |
艺术系 |
6月21日 8:30--11:40 |
人文系 |
6月22日 14:00-17:00 |
生化系 |
6月22日 8:30--11:40 |
粮工系 |
6月22日 14:00-17:00 |
机电系 |
3、每个考场所有试卷印制数必须多于参加考试学生数5份以上。
4、命题教师或系部于第十八周周四(6月28日)前将印制的试卷分装好后交教务处(知远楼318),并按要求签字。
5、考试(查)课A、B试卷及参考答案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上交教务处存档。
三、 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
1、本学期第十七周为考查周(6月25日至6月29日)。各系部考查课以及随堂考试的考试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并将考核时间提前一周以系部为单位上报教务处,且于第十七周完成考查(考试)。
2、本学期第十八周(7月2日至7月6日)为期末考试周,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场次和监考人员。教务处制定《期末考试安排表》,各系、部须负责将《期末考试安排表》分发给本系、部每位监考教师,并督促教师按时参加监考工作。
3、任考查课的教师务必于7月 6日16:00前将考查课成绩录入教务成绩管理系统(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任考试课的教师务必于7月 11日16:00前将考试课成绩录入教务成绩管理系统,并及时在成绩管理系统输出班级学生期末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系部存档,另一份放入课程档案。教师录入成绩前必须认真核对,确认录入成绩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否则,出现差错将作为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4、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需准备草稿纸,在文印室领取,并分装于试卷袋内。要使用计算器的考试课程,应事先向系部申请,报告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学期学院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不再安排开卷考试课程。
5、教师阅卷后,必须将学生人数、试卷份数等核实清楚,将已阅试卷于7月11日前上交至学院教学资料管理室(图书馆701室),并签字确认。教务处将及时通报教师提交试卷和成绩的相关情况。
四、课程档案
为规范课程管理,与各类评估要求相适应,课程档案应包括授课计划、考核资料(考试课A、B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命题计划表、试卷分析表,考查课考核标准及要求)、学生期末成绩登记表等。课程档案由系部收齐后于7月11日前上交至学院教学资料管理室(图书馆701室)存档。
五、成绩通知
1、学生于7月 12日起可从网上查询自己的课程考试(查)成绩。
2、学生考试(查)课程不及格,由教务处于下学期组织补考。
3、班主任要及时将课程考试(查)不及格的学生向系领导报告,并通知学生本人,以便学生提前复习准备补考。各系要及时统计有多门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名单,并对他们做好学业预警。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