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查)课程补考通知

作者:jwc2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点击次数:

各系部:

上学期考试科目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定于3周周日(2016925日)举行,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课程采用期末考试B卷;根据教务处对补考考试科目考场安排,试题由各系部安排在9月12日—18日工作日时间内送文印室打印,负责校对,并务必做好保密工作。在考试期间如需草稿纸或者计算器,需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草稿纸由各系部在文印室领取并分装于试卷袋内,计算器的使用则写在试卷袋封面。所有试卷入袋份数必须多于参加考试学生数三份以上,补考试卷于3周周四(922日)前交教务处。补考后阅卷教师请于9月26日—28日前来9号楼教务处212办公室领取各自应阅补考试卷,并认真填写补考成绩单(按班级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于第6周周三(10月12日)前将补考成绩单和已阅试卷交教务处,以便教务处及时汇总登陆成绩。

2、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按补考制卷要求另外制卷(含答案),与期末考试试卷雷同率不超过20%。其它考查科目(计算机上机课程、实验课程、大学英语听力和大学体育等)由各系部自行组织考查,各系部将补考考查科目提前通知到每位学生,并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及时完成考查工作,任课教师于9月28日—30日前来9号楼教务处212办公室认真填写并上交补考成绩单。

3、为使补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应考学生作好参考准备并诚信考试,监考教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各系部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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