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中心圆满完成北京市独立学院学位评审任务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独立学院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以独立学院的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北京市教委2011年11月正式委托我中心组织实施北京市独立学院学士学位评审工作。 为完成此次评审工作,评估中心专门成立项目组,季平主任亲自担任项目组组长,组织人力承担项目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评估中心研制了《北京市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评审方案》(包括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和评审实施办法),并进行试点评审,针对性地开展了参评独立学院的培训和评审专家的培训,通过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于2012年4月完成了北京市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评审。
整个评审工作历时5个多月,聘请专家82人次,完成了5所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64个本科专业点的评审。评审工作得到北京市教委、独立学院和有关专家的一致肯定。此次评审专家、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化工大学张泽廷教授总结此次评审工作:一是指标体系科学合理,适用可操作,二是专家工作认真,评审组织的培训工作到位,三是指导思想统一,工作效率和水平高。参加评审的独立学院表示,这次学位评审促进了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和内涵发展,为今后的院校评估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按照北京市教委的要求,评估中心形成了《北京市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评审报告》,报告包括评审工作报告、专家评审结论、评审工作文件和专家评审意见。其中的专家评审意见对5所独立学院及其设置的64个本科专业点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诊断评审,这些意见和建议不仅是学院和专业今后建设和改革的着力点,也是未来北京市教委对独立学院管理的有效而重要的参考。
消息来源:教育部搞定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网站
消息发布:201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