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院字【2016】3号
关于印发《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2016年4月28日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院教育创新与转型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应集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创新于一体,充分体现科学性、有效性和示范性。
二、申报条件
第三条 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课程原则上应是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技术)基础课程,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教学质量高,在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风格,得到广大学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
第四条 精品视频公开课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正式聘用的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的教师。精品资源共享课应该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应用型课程建设团队应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第五条 课程建设标准分别参照“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制作。
第六条 申报课程应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并能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
第七条 申报课程要综合考虑理论教学环节和实践教学环节。应用文科类课程要建立个案分析、社会调查和社会实习等内容相结合的综合性实践教学体系,理工科类含实验教学的课程要构建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单独设课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可以和相应理论课程构成系列课程进行申报,也可单独申报。
三、立项程序
第八条 院级精品开放课程申报、立项程序主要包括课程组教师申请、系部初审推荐、学院专家评审、公示及立项等环节。
1.教师申请:课程负责人填报《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书》(附件1)或《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2)。
2.系部初审推荐:各系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按学院统一要求提交书面推荐意见。
3.学院专家评审:教务处负责对系部推荐申报课程材料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及立项:学院对专家评审通过的候选课程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立项建设,学院下达课程建设支持经费。公示期内如对材料有异议,由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复审,如复审通过,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四、建设管理与验收
第九条 批准立项建设的院级精品开放课程须填报《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3),作为建设实施、检查和验收的依据。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第十条 我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实行系部领导下的课程负责人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由课程负责人具体实施,教务处宏观监控。课程负责人在建设期内应认真参照“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本科)》积极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院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期间,对建设计划任务书中所列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做变动。确需调整建设内容者,由课程负责人提出书面变动理由和具体变动内容,经所在系部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未经审查同意,私自变动的内容不作为检查验收依据。
第十二条 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建设计划,及时更新和完善课程网上教学资源,及时向学院上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按计划合理使用经费,接受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对精品开放课程的检查。
第十三条 课程所在系部负责组织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师资配备等工作。教务处负责精品开放课程网站开通,确保网络畅通,监测和统计网页访问情况。课程组负责课程网站的运行、维护和更新,保证上网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精品开放课程在建设期内每年接受一次检查,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1.本课程服务器运行及系统、内容的维护、管理情况;
2.基本资源如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内容上网开放情况;
3.网上课程内容(含教材)更新情况记录;
4.系部对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政策激励措施及落实情况;
5.网站记录的用户访问及信息反馈情况;
6.网上资源和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提供具体实施时间表);
7.本课程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和网上资源建设时间表。
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其院级精品开放课程资格,停拨课程建设费和维护费,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荣誉称号。复查仍不合格的3年内不能重新申报学院精品开放课程。
第十五条 学院教务处除负责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外,每年开展一次院级精品课程的立项申报工作,申请受理通常安排在每年12月。通过立项的院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期为3年,国家级、省级以上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周期执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课程,学院正式授予“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精品开放课程”称号。学院在院级精品开放课程中遴选推荐省级以上精品开放课程。学院分阶段安排获批立项课程所需的建设经费,确保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院级精品开放课程负责人因故需要变更或调整的,可由系部指定新的课程负责人,并报教务处备案;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负责人的变更需由系部报告教务处,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知识产权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精品开放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级精品开放课程”评审的系部和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精品开放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属于学院。
第十九条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院免费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经费支持及管理
第二十条 院级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由学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按相关技术标准制作视频、网络资源升级维护等。学院将根据每门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多少和维护升级情况调整支持额度。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立项建设的院级精品开放课程给予每门2万元的奖励,奖励分三期拨付,第一期拨付申报奖励每门0.4万元,中期验收通过后续拨奖励每门0.6万元,第三期学院验收通过后拨付每门1万元。已有院级精品课程,可按照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标准进行资源更新、结构优化、转型升级,自主转型建设课程通过验收后,学院一次性奖励每门2万元。
第二十二条 对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的院级课程,学院给予申报奖励每门0.5万元。建设成为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的,奖励每门4万元,成为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的,奖励每门6万元。
第二十三条 课程负责人负责经费预算,系部予以初审后提交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课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课程改革调研;编印教学文件(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购买课程建设必备的图书资料、教学简易设备或材料;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与维护;课程试题库建设;编写特色教材等与课程建设相关的必要开支。奖励金额由课程负责人根据相关教师的工作量进行二次分配或用于课程后续建设投入。
七、附则
第二十四条 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按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书》
2.《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计划任务书》
附件1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书
系 部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所 属 专 业
课程负责人
申 报 日 期
填写说明和要求
1.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2.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3.表格各栏目大小必要时可根据内容进行调整。
1.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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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手机 |
||||
专业技术 职务 |
行政 职务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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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部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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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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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本院 专任教师 |
(若否,请注明受聘教师类别及实际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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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内外授课情况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授课对象 |
周学时 |
听众数 /年 |
|
1-3 教学 研究 情况 |
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5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5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5项)。 |
|||||
1-4 学术 研究 情况 |
近5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5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5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5项)。 |
2.其他主讲教师情况及排序
姓名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职务 |
行政职务 |
从事学科 |
校内授课名称 |
所在单位 |
手机 |
电子邮箱 |
3.课程情况
3-1 视频公开课概况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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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讲数 |
总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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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讲 情 况 |
序号 |
专题标题 |
时长 |
主讲教师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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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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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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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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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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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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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课程描述
1.课程建设基础(目前本课程的开设情况,开设时间、年限、授课对象、授课人数,以及相关视频情况和面向社会的开放情况) |
2.课程内容安排(课程完整教学内容简介、章节课时安排、每讲教学内容概述等) |
3.课程预期受众的定位与目标 |
4.自我评价及反馈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介绍、影响力分析,国内外同类课程比较,授课对象反馈情况) |
5.技术制作单位及制作过程简要情况
6.审查意见
6-1 课程审查小组成员情况
姓名 |
所在单位和部门 |
专业技术职务 |
学术职务 |
从事学科领域 |
6-2 审查小组主要意见、建议及整改情况
(审查小组成员审查时提出的具体意见、详细修改建议,审查记录材料等附后。) |
7.承诺与责任
1.系部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视频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 2.系部和课程负责人保证申报所使用的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使用的情况; 3.系部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及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与使用。 课程负责人(签字): 系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8.学院意见
分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类 型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其他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课 程 负 责 人
填 报 日 期
填 写 要 求
一、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二、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不可作为申报内容填写。
四、表格各栏目大小必要时可根据内容进行调整。
一、课程负责人情况
基本情况 |
课程负责人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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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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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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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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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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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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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情况 |
课程负责人近三年讲授本课程情况;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学生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主编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不超过五项): |
|||||
学术研究 |
课程负责人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 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
二、课程团队
课程团队结构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 职务 |
学科专业 |
在本课程中 承担的工作 |
签字 |
课程 团队 整体 素质 及青 年教 师培 养 |
课程团队(含优秀的教育技术骨干和行业背景专家)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师资配置情况、近五年培养青年教师的措施与成效: |
||||||
教学 改革 与研 究 |
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十项): |
三、课程建设
详细介绍课程持续建设和更新情况,以及转型升级为资源共享课情况: |
四、课程内容
课程的内容、结构、知识点、课时等方面的组织安排: |
五、课程资源
资源特色 |
基本资源清单 |
拓展资源清单及建设使用情况 |
六、课程评价
自我评价、同行专家评价、学校评价、学生评价、社会使用评价等: |
七、承诺与责任
1.系部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 2.系部和课程负责人保证申报所使用的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使用的情况; 3.系部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及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网 络上公开传播与使用。
课程负责人签字: 系部公章: 日期: |
附件3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课程
建设计划任务书
系 部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类 别 □精品视频公开课 □精品资源共享课
所 属 专 业
课程负责人
建 设 时 间
填 写 日 期
填写说明和要求
1.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2.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3.表格各栏目大小必要时可根据内容进行调整。
一、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学位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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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 |
行政 职务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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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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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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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本院 专任教师 |
(若否,请注明受聘教师类别及实际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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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内外授课情况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授课对象 |
周学时 |
听众数 /年 |
|
1-3 教学 研究 情况 |
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5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5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5项)。 |
|||||
1-4 学术 研究 情况 |
近5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5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不超过5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5项)。 |
二、其他主讲教师情况及排序
姓名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职务 |
行政职务 |
从事学科 |
授课名称 |
所在单位 |
手机 |
电子邮箱 |
三、课程建设总体目标及实施计划
对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师资队伍建设等提出总体目标及实施计划(可另附页)
课程负责人签字:
|
(此页不够可另附页)
四、课程建设进展计划情况
(起止时间、采取措施、具体内容,预计取得的成果)(该计划按年度平均填写)
课程负责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
(此页不够可另附页)
五、经费预算
课程负责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
六、所在系部意见
系部意见
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
七、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
八、学院意见
院领导签字(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