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发〔2018〕34号
关于印发《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
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现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各系(部)教学过程管理,健全和完善全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系(部)教学督导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学督导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二级教学督导组的性质和组织
第一条 教学督导工作是系(部)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系(部)成立二级教学督导组,对系(部)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第二条 系(部)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对二级教学督导组的具体指导。系(部)秘书为二级教学督导组联系人。
第三条 系(部)为保证二级教学督导组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对二级教学督导组反映的问题,系(部)要及时处理并反馈信息。
第二章 二级教学督导组的组成
第四条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原则上要求各二级督导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系(部)副主任担任,教研室主任为二级督导组成员,各系(部)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师加入本单位二级督导组。
第三章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主要职责
第五条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对普通课、实验教学类、体育技术类课程的教学过程管理。定期对本单位教师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进行检查、指导,各二级督导组每周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教学督导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上,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2.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督促教师充分认识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推进与实习单位合作的纵深发展;实地考察本实习实训基地条件、检查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是否到位。
3.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要严格实行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建立健全盲审制度,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确保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质量。
4.配合本单位教学工作重点,参加教务处组织安排的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开展教学工作调研,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师生座谈会和期中、期末教学分析会等,收集和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6.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为教学评优和评奖等工作提供参考。
7.对本单位开展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室活动、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竞赛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
8.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听课和常规检查情况,共同商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通报。
第四章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权利
第六条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在执行其职责过程中,各教研室要积极配合,任何教学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干扰二级教学督导组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享有参加本单位教学工作会议,直接向本单位领导、各教研室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意见的权利,以及要求本单位、各教研室就督导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的权利。
第五章 二级教学督导组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 二级教学督导组应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每学期和年度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并根据实施情况,提交督导组成员个人和督导组工作总结。
第九条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应学习学院、本单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每学期末,教学督导组应进行认真总结,就本单位教风、教学质量、教学秩序、教学管理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推动本单位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第十条 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在进行督导工作时应佩带“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学督导员”胸牌,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执行学院和本单位的评价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教学督导检查记录表
附件
教学督导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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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送:院内各单位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党政办 2018年11月15日印发
校对:李媛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