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教风学风质量月”建设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届“教风学风质量月”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良好的教风、学风是学院创品牌、求生存、谋发展的基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学、学习氛围,学院定于2017年11月6日—12月8日开展第三届“教风学风质量月”建设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我院实际,认真解决教风、学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全院形成团结拼搏、勤奋敬业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目标
通过教风建设,使全院教师做到备课扎实、准备充分;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并不断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巧、课堂组织等方面的创新与改革;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做到“既教书,又管理,既教书,又育人” 。
通过学风建设,使全院学生的学习目的更加明确,学习态度更加端正,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树立爱学、会学、善学的观念,形成“比、学、赶、帮、超”的优良学风、班风。力争消除迟到、早退、旷课的现象;做到不带早餐进教学楼、实验室;做到在课堂上专心听讲,改掉睡觉、玩手机的坏毛病。
三、第三届“教风学风质量月”建设的措施与要求
1、学习动员,提高认识。各系部召开教师专题会议,学习动员,进一步提高对教风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学院各部门、全体师生必须充分认识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齐抓共管,提高师生思想认识。
2、系部自查,教务处、学工处抽查。各系部成立“教风学风质量月”督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系部的“教风学风质量月”建设工作。重点检查内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状态和学生的学习状态,并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各系部每周向教务处报送一次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专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状态、学生的学习状态、到课率、存在不足及整改措施等,于每周五上午报教务处(联系人:刘昕,知言楼217)。教务处、学工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全院课堂教学状态进行抽查(每周至少两次),对“教”与“学”中发现的不良现象,根据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及时予以通报。
3、全院教职员工要认真践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全体教师重温教育部“红七条”、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自觉践行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
4、规范课堂教学行为。课堂行为规范是教风学风建设的核心环节,提高教师是课堂教学与管理中“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认识,并自觉规范自己的课堂教学与管理。教师要从课堂教学入手,抓好教学主阵地,严格课堂纪律,加强学生的学习过程管理,想方设法创建优质课堂,提高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任课教师要认真、准确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如实填写班务日志,及时与辅导员沟通交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课堂的到课率;在课堂教学中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发生在课堂的不良行为要大胆加以制止和批评。
5、加强常规教学管理,不断完善教师评学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到课堂管理中;完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做好学生评教工作,及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教风、学风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6、各班要结合班级实际,以学风建设为主题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如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师生座谈会等,了解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设计和组织开展具有本班特色的学风建设活动。毕业班学生除了学院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之外,不得无故缺课,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课程考试资格,并按《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7、做好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开展“教风学风质量月”活动是学院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各教学系部要充分认识加强教育教学建设、规范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从学院发展大局出发,积极组织活动。全体师生要积极参与“教风学风建设月”的各项活动,“教风学风质量月”活动要和日常教学工作协调进行,力求每一项活动都取得实效。
教务处、学工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