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结合学校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新学期教学工作,现将相关教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课时间
根据学校错峰返校时间安排,全体返校本、专科生于3月8日正式上课。请各学院(部)对任课老师和上课班级做好教育教学管理,逐一通知到位。因故不能返校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安排任课教师进行学习辅导,并提供相关教学资料。
二、 教学注意事项
1. 根据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需要,各单位开学前务必做好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开学后两周内,各二级学院不安排校外实习实训等教学任务。全体师生需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统一要求。
2. 教材发放时间安排在上课前完成(3月6日:2020级;3月7日上午:2019级;3月7日下午:2018级),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领取教材,有序排队,具体时间节点及领取地点详见教务处教材发放通知。
3. 补考时间:3月14日。请各学院(部)提前通知师生做好课程补考准备,补考场次安排详见教务处补考安排表。各学院对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合理安排,并提前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请各学院提前联系本学期需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通知学生务必按照复学后对应年级的返校时间返校并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4. 开学后,全体师生需按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
5. 为做好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请各学院(部)安排二级督导组进行新学期课程教学检查。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课堂抽查。
教务处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