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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wwj编辑:jwcxm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9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听课制度》(校发〔202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的工作责任,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及同行教师听课质量保障体系,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范围

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教研室主任专任老师,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

二、听课次数要求

(一)校领导

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全体校领导每学期听思政课不少于1次。

(二)中层管理干部与教研室主任

教务处处长、各教学院(部)教学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其他中层管理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三)专任教师

全体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四)教学督导

校级督导:每听课不少于6节,原则上覆盖责任学院全体教师的课程,听课后及时填写听课表,每月提交教务处,作为教学档案保存备案

院级督导:每任务由各学院(部)安排,应覆盖本院(部)开设的所有课程

(五)思政课教学指导组

思政课教学指导组听课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听课组织与安排

(一)期初集中听课

各级领导干部须在开学第一周至少完成1节(次)听课任务,重点检查教师备课、课堂秩序、教学设施运行等情况,并将检查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教务处,第二周教务处将对学期初教学情况进行通报。

(二)日常随机听课

校领导、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干部在全校课表范围内随机听课;各教学院(部)、教研室以听本单位课程为主,兼顾跨院(部)交流听课;听课可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确保掌握真实课堂状态。

(三)重点跟踪听课

各教学院(部)应结合青教赛、教学创新大赛、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等,统筹安排听课任务,重点加强对以下人员的听课与指导:

1.3年新进教师、青年教师;

2.企业行业外聘教师;

3.上一学期教学质量评价排名靠后的教师。

通过跟踪听课、评课反馈、结对帮扶,帮助教师规范教学、提升质量。

四、听课工作要求

(一)听课重点关注内容

1.教师携带授课计划、教案、教材、学生名册等教学材料,实验/实践课准备情况

2.教师教学态度、精神面貌、课堂组织管理情况

3.教学目标是否明确、重点是否突出、是否理论联系实际以及课程思政落实、意识形态安全情况

4.启发式教学、师生互动、课件与板书规范数智化教学情况

5.学生到课率、前排就座率、课堂专注度情况

6.教学目标达成度、学生掌握情况、课堂氛围情况

7.了解师生对学校和院(部)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听课纪律与评价要求

每次听课不少于145分钟);实验实训课、体育课不少于30分钟;听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场、不得干扰正常教学;发现意识形态问题须立即制止、留存证据并上报教务处;坚持客观公正评价,严控高分比例,评价须包含优点、问题、改进建议三部分;听课后须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反馈;涉及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问题,须及时反馈至教务处及相关部门。

(三)单位管理要求

各教学院(部)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听课数据统计与质量分析(包括听课次数、意见建议反馈等),每月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提交教务处。在每月召开的二级教学督导组例会中,通报听课情况、梳理共性问题、落实整改闭环,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五、听课材料提交与归档

听课人员须规范填写对应听课表,做到记录完整、评价具体、签字齐全;听课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齐,最迟在每学期结束前3周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全校听课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将听课材料统一归档,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听课表分为三类: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体育类,请按课程类型正确选用;通知所列听课次节)数为最低要求,鼓励增加听课频次、加强跨学科听课交流

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汪老师,联系电话:82353609


                       教务处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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