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校级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为落实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金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院字〔2016〕3号),现将2020年度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范围
申报课程范围为以下4类本科课程: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量大面广的公共课、特色优势学科专业的专业课、创新创业类课程。鼓励各院部的校级精品课程、教学示范课等课程转型开发在线开放课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的好评或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2.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较强。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本院部专任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团队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课程的教学任务。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课程。教学团队配备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能长期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教学工作。
3.课程教学设计与方法遵循教学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办法和学习激励措施。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课程应建立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反馈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4.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关领域的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核心内容。每门课程应有包括课程介绍、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在线作业、试题库、参考资料和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教学视频可以是全程教学录制,也可以采用碎片化的方式组织,录制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系列微课程。申报院部要对申报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确保课程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5.申报的在线开放课程符合《湖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标准(试行)》(附件1)的基本要求。
6.为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由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按相关技术标准制作视频、网络资源升级维护等。学校将根据每门课程内容的多少和维护升级情况调整支持额度。学校对建设完成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评审认定,通过评审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给予每门2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对象及名额
申报对象为全校各院部,各院部结合本部门的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和申报条件,最多推荐一门课程申报校级精品在线课程,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可增报一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可增报两门(须与一流专业建设相关)。教务处将按“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予以支持,通过网上监测、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课程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连续三年运行平稳、更新维护快、使用效益好、评价高的课程推选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四、申报办法
各院部于2020年2月21日前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连同一致的电子版报至教务处216室。联系人:陈蕾;联系电话:027-82307089;电子邮箱:380001835@qq.com
教务处将依照建设条件和要求,组织专家对院部推荐的课程进行综合审核,经审定后产生2020年度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附件1 湖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标准(试行).doc
教务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