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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jwc2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点击次数:

鄂综考〔2014〕9号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全国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经研究,我院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报名资格:

1.在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和统招全日制成人教育)报考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报考是否办理审批手续,报名数据和审批数据是否一致;

3.借考单位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通过考点的严格审核,报名数据和审批数据是否一致;

4.重点检查考点、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和借考单位有无违规接受社会培训机构集体报考。

(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及考务、安全保卫、试卷保管等工作专班的设置情况;未设置考点学校的借考生及全日制自考助学班考生的管理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措施。

(三)安全保密:试卷保密室硬件建设是否达标;报警器、灭火器、值班电话、视频监控等设施是否齐备;合格证是否有效;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四)考务管理:考场安排设置是否妥当;有无封闭管理的条件和措施;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是否合理有效;工作职责与规章制度是否规范。

(五)考风考纪: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考风考纪及诚信教育;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违规公示栏的设置;对考试环境净化及不良有害信息的防范措施。

(六)硬件建设:是否建成标准化考点;播音设备是否齐备并能保障听力考试正常进行,音源质量是否纯正,有无备用的播音设备和电源,有无专人调试及监听。(自本次考试开始英语四级和六级播音媒介由磁带调整为CD光盘,小语种考试本次仍使用磁带播放)。

(七)宣传服务: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宣传栏、诚信应考宣传画等如何设立;考场安排是否准备妥当;安全保卫工作是否落实。

二、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4年5月12日-6月13日。

(二)检查方式: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省教育考试院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上述检查内容组织自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考点报考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借考单位和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报考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专项检查工作信息反馈表》(见附件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听力考试播音环境准备确认表》(见附件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考点保密设施检查表》(见附件5),一并于5月25日前上交省教育考试院综合考试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必须认真开展专项自查,自觉接受专项检查,对照内容逐一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承诺在考试期间如发生相关问题,自觉接受《关于切实加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风考纪建设的通知》(鄂综考[2009]5号)和《关于加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借考工作管理的通知》(鄂综考[201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处罚:

(一)考点院校擅自接纳不具办学资质的院校或不具资格的考生报考:5人以下的,书面警告;6-10人的,全省通报;11-20人的,停考一年;超过20人的,取消考点资格两年,两年后须按要求整改达标重新申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方可恢复考点资格。

(二)建立严格的红黄牌制度,对被黄牌警告、红牌处罚的单位,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凡是出现“阅卷时有少数考场(不到五分之一的考场)被认定为抄袭、雷同答卷的”“考生带走答卷(答题卡)无法追回的”等情况之一的考点,将被予以黄牌警告。

凡是出现“发生试卷泄密或遗失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考试中出现大规模违纪作弊行为”“接收非法报名点的集体报名”“在黄牌警告期间又出现应当给予黄牌警告问题的”等情况之一的考点,将被予以红牌处罚,同时取消该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资格。

附件: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考点报考情况登记表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借考单位和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报考情况登记表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专项检查工作信息反馈表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听力考试播音环境准备确认表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考点保密设施检查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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