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细做实,提升过程监管的有效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附件)精神,严格按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9〕24号)等管理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加大过程质量监控和抽检力度,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组织召开加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解读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学院、教研室及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把好选题、开题、论文撰写、答辩等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关。
2.各学院要结合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以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为考察重点,做好毕业论文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审核工作,加强论文指导过程管理及监督,了解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对选题做了调整的学生,督促其按期完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做好问题整改。
3.各学院应全面检查指导教师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http://hudazx.co.cnki.net/)的指导工作进度,督促指导教师和学生及时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或填写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等,管理员做好跟踪监控,确保材料完整性。
4.高度重视查重工作,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论文公开答辩前,学生需将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整电子文档(包括封面页、目录、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附录部分是否参与检测由各学院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上传至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指导老师根据检测报告书结果对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设计)进行重点审核,督促学生认真修改后重新上传论文(设计)再次检测,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25%,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学生拒不修改或者修改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答辩。
三、进度安排
1.成立答辩委员会
各学院应在4月2日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资格遴选。
2.重复率检测
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在4月16日前完成,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略作调整。
3.论文答辩
各学院在4月30日前对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答辩方案。答辩前一周,需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在毕设系统中完成答辩分组信息录入。各学院可根据学生人数,按专业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一答辩小组,设组长、秘书各一人,成员3~5人(不含秘书),秘书作好答辩过程记录。
各学院需在5月14日前完成对初次答辩不合格学生的二次答辩,5月21日前完成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核定和成绩录入,并将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4.评优及工作总结
各学院在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按不超过毕业论文总数6%的比例做好“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并认真总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书面工作总结交教务处。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doc
教务处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