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的 通知

作者:jwc2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1点击次数:

各系: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应完成的前期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拟订工作计划,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

各系要尽快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召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大会,并举办相关专题讲座,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方法、写作规范及如何准备答辩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工作计划及专题讲座安排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应于第六周(10月16日)前交教务处。

二、审定指导教师

各系要根据《关于遴选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通知》有关规定,认真选派和落实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聘请外聘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特殊专业需请外聘教师指导,要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报学院领导批准。为保证指导工作的质量,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2人(学生人数较多的专业,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可适当增加)。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根据课题任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同时鼓励省级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三、确定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尽量避免过大过难或空泛陈旧,强调应用性、综合性与创新性,鼓励与社会生产实践、科研、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工科类专业应尽量确定设计类选题(设计类选题至少占选题总数的80%),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各系须在第六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申报与审核工作,并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表及选题汇总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于第八周(10月3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四、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向学生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任务书;系(教研室)督促检查下达情况,任务书的下达须在第十周(11月13日)前完成。

五、完成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各系要在第十四周(12月11日)前安排系(教研室)或指导小组召开开题报告会,并在开题报告会之前将本系开题报告会安排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各系要借鉴和吸取近两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效经验,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落实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督促并检查执行情况。教务处将对以上工作进度适时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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