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保证和提高我院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得到切实的培养和发挥,依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二〇〇七年六月编印),现将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本学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主要工作为组建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与专家组,成立系论文答辩委员会和论文答辩小组;学生论文定稿;学生论文公开答辩与成绩评定;成绩复议与论文评优;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2. 根据毕业生返校时间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我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答辩时间定于5月8日结束。各系应在3月20日前(第三周)成立系论文答辩委员会。提前将论文答辩小组名单及学生分组答辩安排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将委派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参与答辩小组的答辩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全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进行巡视、抽查。
3.论文公开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务必认真进行论文(设计)的格式及内容审查,凡不符合《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中文本规范及其它要求的论文,暂不安排参加公开答辩,经改正后方可进行有关程序。
4.5月1日前(第九周)论文答辩小组完成对符合答辩要求学生的公开答辩,5月8日前(第十周)完成对初次答辩不合格学生的二次答辩,5月15日前学院答辩委员会对成绩评定进行抽查,对有疑议者复议裁定。
5.第12周至第14周做好论文汇总、优秀论文推荐(系级优秀毕业论文按20%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按10%推荐)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在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出一、二、三等奖,申报省级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奖情况作为考核各系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系应认真总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完成书面工作总结并交教务处。
教 务 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