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升课程质量,推进“三全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本次修订对象为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要求开设的所有课程(不含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二、基本原则
1.立德树人,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挖掘课程中的德育、美育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教育贯穿课程教学的始终,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的协调发展。课程思政建设覆盖所有学科专业课程,在教学大纲修订过程中要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将思政教育落实到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中。
2.目标明确,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对标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编制课程教学大纲首先要明确课程目标,再围绕目标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做好教学安排;教学内容的选择既要考虑学科的知识体系和结构逻辑,也要考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需要,课堂及时引入学科、行业发展最新成果;精选教材、参考书目和电子学习资源。对照“金课”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整体优化课程,做好大纲的编制。
3.以生为本,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教学大纲编写不应局限于单一教材的讲授,而要从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出发,精选教学内容,选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采用适当的课程考核与评价方式。贯彻人格培养、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实验实践能力。在教学大纲中应阐明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一方面将教学大纲作为学生课程选择、自主学习和课程评价的依据,另一方面将其作为教师展示教学计划、开展课堂教学和记录教学效果的载体。
三、修订要求
1.教学大纲的编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各专业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专业认证标准等。
2.教学大纲的编制原则上使用同一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大纲内容。教学大纲根据模板说明进行修订,力求文字严谨、术语规范。
3.本次教学大纲的修订覆盖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面向不同层次学生开设的课程及课程性质或学分不同的课程,教学大纲要分别编写,应突出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差异。
4.教学大纲上应由教研室负责审定,在具体形式上可采用教师编写集体讨论定稿或团队协作编写等多种组织形式。通识必修课、跨学科基础课、专业大类平台课程等采用团队协作编写形式。
四、工作安排
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各学院要重视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每门课程应成立编写组,指定负责人。大纲编制分两批进行,双学期开设的课程为第一批,单学期开设课程为第二批。教学大纲在完成初稿后,由开课学院指定负责人审核定稿,教学大纲电子版以“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为文件名。第一批教学大纲在2022年3月31日前以开课学院为单位将教学大纲电子版汇总提交教务处,第二批教学大纲在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
联系人:李倩,电话:82307089,邮箱:277675002@qq.com。
教务处
2022年2月23日